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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新课改教科研论文征文评选通知
作者:科研处    文章来源:公文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5-9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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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武汉市第三届

“新课改教科研论文”征文评选的通知

 

 

为了更好地总结提炼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科研成果,充分展示课程改革的新成效、新构建、新创获、新进展,为推进课程改革纵深发展、迎接课改新的重任提升理念,提供经验,武汉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、《成才》编辑部在成功举办第一、二届新课改征文活动的基础上,按预定规划举办武汉市第三届“新课改教科研论文”征文评选活动。

一、征文对象

幼儿园、中小学、职校、高校教师和学校领导、教育科研人员、教学研究人员、各级教育机构教育管理工作者。

二、征文时间

2008年3月1日至5月20日。

三、征文内容

凡新课改下的学校办学理念的确立、三维目标的落实、课堂教学的变革、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、信息技术的运用、地方和校本课程的开发、校本教研的实行、德育工作的改进、考试评价改革的探索等等,均属此次征文的内容范围。

四、论文要求

论文要求求“真”务“实”,突破表浅化,摈弃虚假化、防止偏颇化,准确反映课改实践,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创见,分析问题,解决问题,提供经验,探求规律,针对性强,理论联系实际,切实有助于推进新课改、实施新课程。每篇字数以不超过4000字为宜。

五、征文评奖

主办单位将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,对征集论文进行评审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颁发证书。评选结果在《成才》杂志上刊登,获奖论文择优在《成才》杂志上刊发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、参评论文必须尚未参加市级以上(含市级)任何征文评比,每人限报一篇。

2、论文若为合作研究成果,署名不得超过2人(参与研究人员可以脚注方式列出,不发奖证)。文尾注明参考文献。

3、文稿一律用A4纸打印,一式5份,统一左侧装订,在论文封面注明作者姓名、单位、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,不得在正文中出现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。若通过邮寄参加征文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新课改征文”字样。

4、每篇参评论文收评审费50元。以区为单位组织参评。城市圈等外地个人参评,可通过邮局寄稿汇费。

联系人:   张惠诚      姜康馨

联系电话:85689523  85321180

地址:武汉市汉口中山大道287号  43003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《 成 才 》 编 辑 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年2月28日

(请大家积极参加,文稿请于5月20日前交校科研处)

文章录入:刘嫚    责任编辑:net7575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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